2018年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教〔2009〕18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